各二级学院、部门:
为加强科研成果管理,现将2023年度科研成果系统录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成果录入范围
《盐城师范学院科研积分办法》(盐师院〔2020〕50号)(附件1)《盐城师范学院高质量科研成果资助办法(试行)》(盐师院〔2023〕80号)(附件2)中涉及的所有科研成果。
二、注意事项
1.所有成果按照学院属性填报,凡理工科二级学院、平台以及相关部门老师的成果录入自科管理系统,文科二级学院、平台以及相关部门老师的成果录入社科管理系统。
2.请老师们认真、准确地填报2023年度科研成果,岗位考核、职称评审以及其他各类考核资助将以系统录入的数据为依据。凡未按时录入系统的成果,将不予认可。
3.请各学院、平台以及相关部门通知到每一位老师,含在外进修学习人员。
4.系统填报截止时间:2023年12月15日。
科技与产业处联系人:王雪梅,联系电话:13814379482。
社科处联系人:王启,联系电话:15358908383。
附件:1.《盐城师范学院科研积分办法》(盐师院〔2020〕50号)
2.《盐城师范学院高质量科研成果资助办法(试行)》(盐师院〔2023〕80号)
科技与产业处 社科处
2023年11月27日